民工遇到欠薪时,可通过以下五条途径维权。
途径一:我国各镇(街)都设有处理劳动纠纷和维护民工权益的办事机构,即镇(街)劳动保障管理所和司法调处中心。民工讨不到工资,可以向企业和包工头所在地镇(街)的这些机构求助。这些机构会以调解的形式帮助解决欠薪问题。
途径二:向工作所在县劳动监察部门报案,劳动监察部门具有行政执法权力,只要民工出具初步的有效依据,劳动部门会进行事实认定。如果欠薪事实清楚,劳动部门会进行行政执法处理,如企业不执行,可提请法院强制执行。民工朋友在遭遇欠薪后,及时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是最有效的讨薪方法。
途径三:要求劳动争议仲裁。但仲裁要收受理费和仲裁费等,而且耗时较长。这对大多数欠薪数额不大的民工朋友来说,不如前面两种“路径”省时省钱。但如欠薪数额较大时,以劳动争议仲裁的方式讨工钱的成功率较高,也是有效方法之一。
途径四:求助社会力量。民工可以向新闻媒体和各级信访部门求助,这些部门会和劳动监察部门联系,帮助民工讨回工资。
途径五: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司法解释规定,参与完成工程建设的农民工,如果没有按时拿到工资,也可以直接起诉这项工程的发包人,法院也可以把工程的发包人列为被告。所以民工也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形式,向工程承包人和发包人依法讨回工资。
各市、县、镇劳动保障部门的电话一般都会在当地的报纸公布,您也可以拨打当地的114台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