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重庆市劳务办、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联合开展了一次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基本情况调查。调查中发现,重庆有超过六成的农民工未与用工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即使签订了合同也很不规范。
本次调查对象为重庆市万州区、涪陵区、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大渡口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和经开区、北部新区两个经济开发区范围内有固定岗位就业和在社区街道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灵活就业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农民,共涉及进城务工经商农民4770人。
用工合同能够较好地保护劳务供需双方所关心的权益,民工要保护自己就应该从签订用工合同开始。调查结果表明,相当一部分人仍不知道正确运用工合同来规避打工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在被调查的民工中,有65.3%的民工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民工中,有18.9%的民工是自己不愿意签订;有45.2%的民工是愿意签订但用人单位不让签;有35.9%的民工是出于其它原因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