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考虑土地规模。若地块较小,作业对象为一家一户分散种植的,应以选购中小型联合收割机为主。若土地连片,实行区域化种植的,可选用大中型联合收割机。通常35公顷土地规模的,可选购悬挂式小麦联合收割机;70公顷规模的,可选用中型自走式联合收割机;100公顷以上规模的,要选用大型自走式联合收割机。
二是考虑购机用途。若是自购自用的,只需参照本地的生产条件,按作业量配备即可,若是参加跨区作业的,则要注重考察所选机型的适应性和可靠性,一般选用中型自走式收割机较好。
三是考虑经济实力。若是在相对发达地区作业的,应以自走式大中型联合收割机为上选;其它地区作业者,则可先选用悬挂式联合收割机,以后经济条件允许可再考虑更换。
四是考虑农艺配套。所选机型要与当地种植习惯和农业模式相适应。如在实行间作套种的地区不宜选用履带式联合收割机。
五是考虑服务质量。购买联合收割机除要选用质量稳定、“三证”(生产许可证、推广许可证、产品合格证)齐全的正规厂家的产品外,同时,还要考虑到其售后服务,即选用信誉较好、维修配件网点分布广、服务及时周到的厂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