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国水稻生产机械化工作会议强调,各地要把加速推进水稻生产机械化列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重点,着力做好5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加大购机补贴扶持力度。鼓励地方在中央补贴基础上实行累加补贴,集中财力提高水稻栽植和收获环节机械化水平,为加速推进水稻生产机械化提供强大的投入支持。
二、加强技术示范与培训。进一步完善不同区域水稻生产机械化的技术路线和技术模式,建立一批水稻生产机械化技术集成示范和培训基地,发挥引导、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大力开展技术示范、培训和宣传,加速技术的熟化和成果的转化。
三、加紧推进装备创新与技术配套。组织开展水稻生产机械化基础研究和关键装备的科研攻关,研发免耕栽培播种机械、高效水田植保机械、超级稻栽插和收获机械。进一步完善与机插秧配套的低成本、标准化育秧技术,提高育秧播种机性能。
四、加速培育机械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以推进服务产业化为核心,培育机插秧合作社、机械收获作业公司等新型服务组织。以强化机具的高效利用和共同利用为抓手,实现专业化分工和区域间优势互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五、加快支持保障体系建设。将农村机耕道路、农机场库棚、中小型农村机电提排灌设施建设纳入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着力改善制约水稻生产机械化发展的基础设施条件。强化水稻生产机械特别是高性能机具的维修保障能力建设。加强机具鉴定选型和质量监督工作。抓好水稻机械化生产特别是跨区作业安全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