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6日,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农业厅、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工商局、湖南省质监局、湖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印发的《湖南省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了湖南省
生猪产业的四色预警、三级响应制度,当猪粮比价低于6∶1时,视为进入蓝色预警区域,将由省物价局向社会发布生猪市场预警信息。
新出台的《细则》规定:当猪粮比价高于9∶1时,按照国发[2007]22号文件规定,适时投放政府冻肉储备,必要时向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发放临时补贴。当猪粮比价低于5.5∶1时,为二级响应,通过省、市财政贴息、农发行贷款的形式鼓励大型猪肉加工企业增加商业储备和猪肉深加工规模。当猪粮比价连续四周处于5.5∶1~5.0∶1 (黄色区域)时,则由相关部门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城镇人口每天消费100g,不低于10天的消费量增加必要的省和地方冻肉储备,鼓励县级政府 根据当地实际建立或增加冻肉储备和活体储备,并着手做好实施一级响应的前期准备工作。当猪价跌入红色区域时,将大幅度增加省、市级政府冻肉储备和大型企业商业储备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