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农业部在江苏南京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建设经验交流会,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要求,总结交流近年来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理论探索与实践经验,研究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工作措施。
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副司长张延秋指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是开展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是有关法律法规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和发展趋势。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建设要以实施农产品的生产档案、产地编码和包装标识管理为手段,以加快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为依托,以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质量安全控制为重点,狠抓各项关键措施,力争用5五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全国农产品标识覆盖率达到70%以上,县级重点批发市场农产品标识覆盖率达到80%以上,省会城市重点批发市场农产品标识覆盖率达到90%以上,出口农产品的标识管理基本与世界接轨。
张延秋表示,农业部门将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示范、推动、引导、服务力度,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一是扩大试点范围,健全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基础的相关制度,加快可追溯管理步伐。二是继续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增加基地的数量和规模;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开展全程可追溯制度,通过标准化生产基地的示范作用,扩大辐射面,提高影响力;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认证产品和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生产档案,推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度。三是完善质量安全追溯机制,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农产品销售票证,全面推行农产品批发市场索证索票管理,把产地编码、产品编码、生产档案、包装标识、索证索票有机衔接起来,完善从农田到市场的追溯链条。四是逐步建立全国联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强化追溯、预警和信息发布。五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追溯技术研究,加快农产品编码技术、电子识别技术及电子标签技术的应用。